这公司法人的执行义务事儿。你看,就好比那公司就像是一个大仓库,法人就像是仓库的大管家。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个大仓库(公司)。
可要是这大管家(公司法人)偷偷地滥用自己的权力,把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小金库,逃避债务,那可就不行。这就好像一个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躲起来,让债主们干着急。这种时候,法律就会“揭开公司面纱”,让这大管家(公司法人)也得为公司的债务担起责任来,这就是所谓的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有了执行义务。
再说说另一种情况,要是这大管家(公司法人)自己拍着胸脯说,“我给这个债务担保。”那他就得履行担保的义务。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他搞破坏,故意妨碍执行,那也别想跑,也得乖乖履行相应的义务。
所以说,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公司法人有没有执行义务,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看看这大管家(公司法人)到底有没有做那些不该做的事儿,要是做了,那可就跑不掉,就得承担起执行义务。就像在一个复杂的迷宫里,得仔细分辨每一条路,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