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范围的事儿。就好比有个主合同,那保证范围原则上就得围着主合同转呗。就好像一个人要去买个大件儿,主合同就像是买这个大件儿的约定,保证范围,就像是给这个买大件儿的事儿加了个保险。
要是保证人自己乐意,主动说要为超出主合同范围的债务提供保证,而且这保证的意思那可是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那通常这部分保证就有效。就好像员工自己说,我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主合同范围),还愿意帮着公司做些额外的事儿(超出主合同范围),要是他真这么说且态度诚恳,那这额外的保证就可能有效。
但要是这超出的部分违反了法律法规的那些强制性规定,那可就麻烦,就好比员工说要去做违法的事儿(超出主合同且违法),那这部分保证肯定就无效。或者要是做了这事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那也不行,就像员工做的事会让别人吃亏,那这部分保证也得无效。
而且,判断保证范围超出主合同部分的效力时,不能光看这一件事,还得综合考虑保证合同的具体约定,就像买大件儿的合同里到底咋说的。还有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平时大家都是怎么做事的。再加上诚实信用原则,得讲诚信,不能随口乱说要保证超出主合同的事儿。
总之,不能简单地说一定有效或者一定无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跟看病得望闻问切一样,得把各种情况都考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