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拘役刑和管制刑。就好比说有两个员工犯事儿,一个被判处了拘役刑,另一个被判处了管制刑。
那被判处拘役刑的员工,就好像被暂时“关”起来,失去了一小段时间的人身自由,然后得去就近的地方强制劳动改造。比如说,他原本每天可以自由地在城市里溜达,现在,就只能在附近的一个劳动场所干活,期限大概是1个月到6个月这么个范围。而且,这期间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公安机关的“监视”之下。
再看看被判处管制刑的员工,他,不用被关押起来,就跟正常上班似的,该干干,不过,自由可被限制,得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就好比说,他不能随便想说啥就说啥,想参加啥集会就参加啥集会,得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才行。管制的期限是3个月到2年。
总的来讲,拘役刑就像是给员工来了个“小禁闭”,管制刑,就像是给员工套了个“自由限制器”。拘役刑在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上那可是比管制刑要严厉多,就好像关禁闭比戴个限制自由的东西感觉更难受些。这两种刑罚,都是咱刑法里规定的主刑,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