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工伤认定之后,通常会在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并且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再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讲,设立了专门区域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那一天起,在60天之内就应当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不过,要是情况特殊,有必要的话,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还可以再延长30天。
然而,具体的时间到底是多久,这得依据受伤职工自身的恢复情况来确定。要是伤情比较复杂,或者存在疑难问题,那么可能就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去进行鉴定。所以,我们建议您一定要密切留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发出的通知,并且按照相关的要求,把鉴定所需要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千万不要耽误了时间,要及时参加鉴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