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家暴离婚这件事儿。这就好比一场法律的“大冒险”。
就拿那个当事人来说,她遭遇了老公的家暴,那可真是惨。她一开始就想着,只要起诉了,那肯定就能离成婚。可她不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那可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比如说,她有报警记录,这就像是她的“护身符”,能证明老公曾经对她实施过暴力。还有伤情鉴定,那伤口就是她遭受家暴的“证据”。要是再有证人证言,那就更有力了,就好像有好多双眼睛在看着她老公的暴行。
要是这些证据都很充分,那法院通常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然后判决离婚。而且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还会对她这个受害方有所倾斜,让她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照顾。
但要是证据不足,或者虽然有一些证据,但还有其他因素表明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这就好像在天平两端,证据的重量决定了最终的结果。
所以说,起诉家暴离婚能不能成功,真的就取决于家暴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对夫妻感情破裂的综合判断,可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