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程分包给个人那事儿。你想想,就好比有个大工程,本来得由有资质、能合法用工的承包单位来干,结果,它偷偷给分包出去了,给了个没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这要是出了工伤,那可就麻烦。按照法律法规,那肯定得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就好像一个工厂,正常得是大厂子负责给工人上保险,要是把活儿分给了小作坊,那出了事,大厂子就得顶上。
要是承包单位跟那个分包的个人有约定,说好了出了事咋整,那承包单位先承担了责任之后,可能会根据约定去找个人追偿。但不管咋说,承包单位首先得承担工伤责任这一点是跑不了的。比如说,有个建筑工地上,一个工人从高处摔下来受伤了,因为是违法分包给了个人,所以施工单位(也就是承包单位)就得先给人家治伤、赔钱。要是之前签了协议,说好了个人得承担一部分责任,那施工单位之后可能会去找个人要回一部分钱。但具体咋赔、赔多少,那可得综合考虑工伤的各种情况,比如受伤的程度、工人的工资啥的,还有各种相关证据,都得好好琢磨清楚。这要是没弄明白,那可就乱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