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自己来承担的,按照原则是不能直接去起诉股东的。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股东的,像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的义务,还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之类的情况。
要是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的义务,当公司的债务没法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要求那些没有出资的股东,在他们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那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另外,如果能够证明股东和公司的人格出现了混同,并且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这个时候股东也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起诉股东以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都得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