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那可真是有不少门道。就拿原告预交来说,这就像是先让原告出点“启动资金”。要是最后判决离婚,那倒霉的败诉方就得乖乖掏出这笔钱,就好像是败诉方得为这场离婚“买单”一样。可要是双方都有错,或者法院觉得双方都得担点责任,那这起诉费用可就不能全让一方出,得双方一起分担,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犯了错,就得一起承担后果呗。要是调解结案,那起诉费用的分担就得靠双方去商量,就跟两个人商量怎么分一笔钱似的,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交给法院来决定。你看,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那可是会把各种情况都考虑进去,比如案件的结果到底是怎样的,双方的过错程度有多深,诉求到底合不合理等等。这就像是法官在一场“法律博弈”中,得综合各种因素,然后才能精准地确定到底该让谁来承担起诉费用,可绝对不是那么简单固定的,得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去判定。比如说,要是一方过错特别大,而另一方只是有点小过错,那可能大部分费用就由过错大的那方出;要是双方过错差不多,那可能就各出一半。反正,这起诉费用的承担可不能小瞧了,得好好琢磨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