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法范畴里,重婚罪的主体包含了两种人。一种是自己已经有配偶却还去重婚的人,另一种,是明明知道对方已经有配偶了,还和对方结婚的人。
一般来讲,不能单单就去起诉“小三”。这是因为重婚罪的成立,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要是“小三”明明清楚对方有配偶,却还是和对方结了婚,那她就构成了重婚罪。不过,有配偶的人再次结婚,或者是以夫妻的名义和别人一起生活,同样也会构成重婚罪。
在司法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得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相关人员确实有重婚的行为。要是证据不够充足,那可能就没法给人定罪。总而言之,仅仅起诉“小三”而不起诉有配偶的那个人的情况是比较少的,通常都需要把双方的行为一起综合起来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