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这工伤职工自行垫付医药费的报销流程那可真是得好好捋一捋。就好比说,那工伤认定就像是一道重要的关卡,必须得在规定时间内攻克。这就好像学生要在考试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一样,可不能拖拖拉拉的。等工伤认定完成,接下来准备那些医疗费用凭证就像是收集宝贝一样,病历就像是伤病的详细记录,那可是能证明你受伤情况的关键宝贝;诊断证明就像是医生给你开的“伤病证明单”,收费票据则是你垫付医药费的有力证据。
然后,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这就像是向“财神爷”递交申请一样,得把准备好的宝贝都交上去。单位要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乖乖申报工伤,那自然是好事一桩;可要是单位没申报,那职工个人或其近亲属可得在1年内赶紧去申报,可不能错过时机,就像错过公交车就只能等下一班一样。
经审核通过后,那些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就像是被“财神爷”认可的宝贝一样,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可就得由单位这个“大财主”来支付相关费用。
总之,一定要像守护宝贝一样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稳稳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