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行政复议过程中,要是想提供新的证据,那可得注意这些要点。
首先,新证据得具备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这几个特点。关联性,就是说这个证据得和工伤认定的结果有直接的关联,不是那种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合法性,就是获取这个证据的手段得是合法的,不能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得来的。真实性就更简单,就是证据得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不能是假的。
其次,证据的形式可不少,像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等这些都可以。在提交这些新证据的时候,一定要附上一个证据清单,把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明的目的都写清楚。
另外,一定要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交新证据,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那这些新证据可能就不会被采纳。同时,对新证据的说明也要清晰准确,这样复议机关才能快速地理解这个新证据的价值和作用。大家一定要记住,可不能提供虚假的证据,要是提供了虚假证据,那可能会带来很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