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个重要的法律常识。就好比说,有个员工找老板借了钱,写了张借条。这借条,就像是个小纸条,上面写着老板借给员工多少钱,什么时候还之类的。但光有这张借条,要是员工就是不还钱,那老板可不能直接就跑去法院让人家强制执行。
就好像你去超市买东西,你有张购物小票,上面写着你买了啥东西花了多少钱。但这张小票可不能让超市直接给你把东西送回家或者把钱退给你,你得去跟超市的工作人员好好说说,说不定还得找个管事的来处理。
只有当老板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起诉员工,经过法院审理,确定员工确实欠老板钱,然后作出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或裁定,这时候老板才能拿着这个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像个厉害的大法官一样,采取各种措施,比如把员工的车子给查封了,把他的银行账户给冻结了,这样就能保障老板的钱能要回来。所以,可别小瞧了这法律程序,一步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