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就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详细来看,从第二个月开始,一直到满一年的前一天这个时间段内,都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比如说,某位劳动者已经工作了8个月,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合同,那么除了要正常支付这8个月中已工作月份的工资外,还得额外支付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要主张这样的赔偿,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以及考勤记录等都是很重要的证据。
另外,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在时效期限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得以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