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那可就得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不过这可是有条件的,得劳动行政部门先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可要是用人单位逾期还不支付,这赔偿金才能拿得理直气壮。要是用人单位只是单纯地拖欠工资,没经过那前置程序,劳动者也别慌,照样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利息。
再说说,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了,那用人单位说不定还得支付经济补偿。就像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几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这可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让他们在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种情况时,有更多的维权途径和办法。
那问题来了,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但用人单位还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劳动者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