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那可是依据法律规定来明确的。要是没有书面合同这情况,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那可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仔细判断。
比如说,如果双方已经约定好了履行地点,并且这个约定的履行地点刚好就在原告所在地,那原告在本地的法院就有很大可能拥有管辖权。还有,要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那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也就是合同履行地,而如果这个履行地恰好是原告所在地,那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能管这事儿。
另外,要是合同压根就没实际履行,并且双方的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这种情况下,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可能具备管辖权。
不过,如果不存在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形,一般就得按照法定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很可能就不在原告所在地。所以,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辖,那必须得根据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好好确定,可不能马虎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