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调查结束后的十天内,就会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制作出来。要是碰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那得在查获了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十天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做好。要是其中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就得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五天,然后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制作好。
这里面要是有特殊情况,就像那些逃逸案件一直没侦破,可受害人一方特别希望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十天内,就会把认定书做出来。要是案件特别复杂,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最长可以把时间延长到六十天。这样就能更合理地处理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事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