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间在宅基地方面产生纠纷时,通常会有以下这些部门来进行处理。
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是首要的处理机构。这些部门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权力,能够对宅基地的归属情况以及使用等诸多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妥善处理。
倘若纠纷涉及到土地的确权等较为复杂的问题,那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处理则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该部门在土地资源管理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更精准地对确权等事宜进行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经过行政途径仍无法达成一致,此时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和证据来明确宅基地的权属以及相关的权益。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处理宅基地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手续等,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主张,有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