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到期请求权: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履行债务,如支付欠款、交付货物等。
2.?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3.?撤销权: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4.?担保权:在债务关系中,如果有担保物或担保人,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担保物优先受偿或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知情权:有权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债权。
6.?解除权:在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根本违约,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7.?求偿权:在债务人破产时,有权申报债权,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8.?催告权:可以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