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在特定情形下能够充当起诉的证据。收据属于书证的范畴,它的证明效力受多种因素影响。
从形式方面来看,收据必须完整且清晰,其中交易双方的信息要明确无误,交易事项得具体详实,金额务必准确,日期也得清晰可辨,这些关键要素缺一不可。要是这些信息缺失或模糊,收据的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
在真实性和合法性方面,收据不能是伪造的,也不能通过违法途径获取。只有真实合法的收据,才能在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
倘若想让收据成为有力的证据,就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配合、相互印证,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比如,将收据与合同相呼应,能明确交易的约定;与转账记录相结合,可证明资金的往来;再有证人证言的辅助,能从不同角度佐证交易的真实性。然而,如果仅仅只有收据,而没有其他相关证据来辅佐,那么它的证明力就会比较薄弱,很难单独支撑起您的诉求。最终能否被法院采信,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严谨的审查和判断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