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纠纷的行政复议这件事,通常,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个林业主管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去提出的。
行政复议,其实就是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去提交申请,要求复查这个具体的行政行为。
在具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候,那可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像林地的权属证明,还有行政机关给出的处理决定之类的这些东西。而且,一定要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去提出,一般来说,是从知道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六十天之内就得提出申请。同时,还得按照复议机关的要求认认真真地填写申请书,得把复议请求、事实以及理由都清晰地阐述出来,这样才能让行政复议的程序顺利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