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工伤认定申请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自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2. 工伤认定审核
人社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60天内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4. 工伤赔偿申请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因素,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工伤待遇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
5. 工伤赔偿决定
用人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送达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60日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6. 争议解决
如果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