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金通常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际即须缴纳完毕。当这三家司法机构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经过细致审查并判定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时,他们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自己提供保障人或是向机构递交保证金。而保证金数额的设定与评估,需要结合到本案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可能施加给被告人的刑罚等众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