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阶段中的被告人不得购买房地产资产。刑事拘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具体承办案件进行侦查作业过程中所遵循的特定法律程序,为应对个别紧急状况,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施以相应的强制措施。在此情形之下,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情节严重者甚至无法亲自介入购置房产的具体环节,例如实地考察房屋、签署合同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