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罪程度较轻的情形主要表现为:涉案金额较少且刚超出立案标准;实施盗窃行为时,犯罪人并未经过周密计划和筹备,而是出于短暂的冲动或想法;窃取的物品属于亲近之人所有,并且在案发后得到了被害人的理解与宽恕;亦或是由于生活窘迫、求学或者医疗需求等实际困境而被迫实施的盗窃行为等等。基于以上种种因素考虑,此类案件往往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社会危害性较低。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