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之界定有其特定的标准化依据及主要衡量指标。此种鉴定往往需将损伤特性、损伤程度以及该损伤对身体机能产生的潜在影响等各方面因素全面纳入考量范围以内。例如,若头皮创口或瘢痕累计长度超过8.0厘米,便可判定为轻伤;倘若面部长出的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达至4.5厘米以上,同样也构成轻伤之要件;肋骨出现两处以上骨折情况,亦可称为轻伤;至于四肢长骨骨折的情形,同样也在此类范畴之内。然而,轻伤的确证与评估工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司法鉴定机构携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必须以收集到的伤者病历、检查报告等详细资料作支撑,才能得出严谨且精确的鉴定结论。因此,轻伤之鉴定不应该仅仅凭借个人主观臆断加以认定,而是遵循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严谨的科学流程进行。对于此类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或者依法向司法鉴定部门提出申请而不是自行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