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立案申请之前,被告人依法不享有提交证据的硬性规定。立案环节主要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核实与确认,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倘若被告主动提供证据以驳斥原告的主张或为其自身的立场提供支持,这种行为亦然被容许。值得强调的是,此类证据的提供并非强制性的义务。通常而言,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审理阶段进行明确的划分并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在正式的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需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状况,在规定的期限之内递交相应的证据以支持其所主张之事实。若未能按时提交证据,将有可能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所述,在提交立案申请之前,被告人具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是否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