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您提到的金额二万左右,人数一千八百人,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是否可以判缓刑,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通常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案件判缓刑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