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纠纷中,作为负有次要责任方的当事人,其应承担的赔偿义务一般会在首先动用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即交强险)对受害人进行赔付后,再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摊剩余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次要责任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通常为20%至40%之间。具体而言,这部分赔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因伤误工而导致的工资收入损失、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交通工具的使用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等。若受害人因此次事故而遭受了残疾伤害,那么还将涉及到残疾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等相关赔偿项目。至于财产损失方面,同样会依据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