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间因分居而产生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此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源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偿付需求,则应被确认为婚姻共同债务,有责任与义务的夫妻双方需共同负担偿还责任。然而,如若是其中一方个人名义下,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依照常规,可以理解为其个人债务,由举债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债权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的共同生活、共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出自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将被视为婚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