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分居时期出现的债务问题,若是这类债务源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生产运营共同利益或者基于双方共识的举债意愿,便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然而,若此笔债务仅仅是由其中一方的个人消费、投资等私人行为所引发,并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亦未从中获益,则通常被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需要指出的是,若夫妇二人已历经长达两年之久的分居生活,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自动离婚了。
在此前提下,婚姻关系的解除与分居时间的长短并无直接关联性。
通常情况下,因为感情问题造成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实际上,它仅仅是婚姻关系破裂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在程序上需先行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调解未产生预期的成果,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分居两年怎么判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下,夫妻之间长达两年以上的分离生活往往被视为法院判断感情是否真挚的关键参考依据之一。假如当事人能够提供有力的佐证证实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两年的分居时间,例如提供租赁合同、社区管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认可这段婚姻关系确实已经恶化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进而批准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有因为情感上的纷争导致的分居(而不是由于工作、学业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此外,在分居期间,双方都应该停止履行作为配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再者,即使并未实际达到分居两年的标准,但是如果有其他确凿的证据显示这段婚姻关系已然出现了严重的裂痕,譬如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甚至更为恶劣的犯罪行为等诸多严重错误,那么法院也具备了做出离婚决定的可能性。总而言之,法院会全面分析所有相关因素然后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最终裁决。
在夫妻双方分居时期出现的债务问题,若是这类债务源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生产运营共同利益或者基于双方共识的举债意愿,便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然而,若此笔债务仅仅是由其中一方的个人消费、投资等私人行为所引发,并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亦未从中获益,则通常被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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