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期,原则上按照司法程序通常设定为十四个自然日。这是从侦查监督部门收到被移送审查逮捕的相关材料开始计算时间的。然而,特定情形下因实际需要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判断的,经过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的斟酌和决定,该期限最多可顺延一至三个自然日。假设被告已经处于拘押状态,那么其审查逮捕期应在此基础上去除相应天数,即压缩到七天之内完成。然而,如果案情重大、错综复杂,相应的审查逮捕期也能依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适度延长一至三个自然日。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期限的具体时长将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标准为七个自然日或是十四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