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故意殴打、强奸和抢劫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首先,非法拘禁他人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其次,故意殴打他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次,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后,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面对这些犯罪行为,应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