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根肋骨骨折的误工费赔偿月数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分析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意味着,误工费的赔偿期限并非固定,而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对于肋骨骨折的情况,虽然国家下发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中提到肋骨一处骨折,误工30~45日,但这只是一个参考范围,具体误工时间还需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治疗情况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结论补充说明: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根肋骨骨折,具体的误工费赔偿月数需要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收入状况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