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材料款一般来讲属于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买卖合同,就是卖东西的人把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东西的人,而买东西的人则要支付相应价款的一种合同。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去支付材料款,那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在这样的纠纷里,得清楚地明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这里面包含了材料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以及期限等等这些方面。
倘若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那就得考虑其他能够证明买卖关系存在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像交货时的凭证、对账的单据、往来的函件、聊天的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不同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这个原则,债权人必须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