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那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的费用计算可是有讲究的。就好比说,商标、专利、海事这些行政案件,每一件都得交纳100元,其他普通的行政案件,每件就只要交50元。这就好像去不同的商店买东西,价格有点差别。
要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可就要减半,就好像买东西的时候突然有个折扣一样。而且,要是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那受理费也会减半,这就像是给办理手续的过程打了个小折。
再说说那诉讼费用的负担,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除非胜诉方自己愿意承担。就好比两个人打官司,输的那个人就得负责费用。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这就跟根据每个人在事情中的过错来分摊责任一样。所以,在进行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的时候,这些费用的计算和负担可都得弄清楚,不然到时候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