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之前,关于取保候审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常见。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已经正式立案并开展了相关侦查行动且已经对行为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之后。然而,在刑事拘留的环节内,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恰好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他们所面临的判罚有可能为管制、拘役或者是可以独立使用附加刑法的时候;其次,如果被告人所可能面临的判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再者,如果被告人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活无法正常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同样在执行取保候审之后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时;最后,在羁押期间即将期满,而案件却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下等等,均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实质上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它通常很少出现在刑事拘留之前的阶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