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经济交易活动中,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通常可以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两个方面做出相应的约定并以此为由收取费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二者的总额度应当控制在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范围之内,不得过度超出。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双方所约定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总金额超过了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这部分超出的金额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此外,关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必须清晰、具体,并且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倘若这些约定不够明确或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那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举例来说,当借款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过高,并提出适当降低的请求时,法院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审查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