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活动之中,假如有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购房合同的约定,那么关于定金的返还规定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实施:假设造成违约行为的方面来自于购买者,那么卖房人有权利行使没收定金的权力。这是因为,定金具有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作用,当购买者出现违约情况时,会导致合同的主要目标无法达成,因此卖房人没有必要再向购买者返还定金。反之,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卖房人身上,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卖房人按照双倍的标准返还定金。这种方式被视为对卖房人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措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罚则的执行必须建立在书面约定的“定金”基础之上,并且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会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总而言之,具体的定金返还事宜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违约行为的实际情景来做出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