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施工类别的订单标的价值在四百万人民币(约合六十余万美元)以上的情况,被视为应当实行招投标程序的最低门槛;同样地,对那些用于采购关键设备、原材料等货物的订单而言,如果其订单标的价值超过两百万人民币(约合三十多万美元),则也被视为应当施行招投标制度。此外,无论是关于勘探、设计、监理等等方面的服务性采购,只要单笔对应的订单标的价值超过了一百万人民币(约合十几万美元)这个设定的指标,那么就应当遵循规定实施招投标流程。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如果在同一个项目之中涉及到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等工作内容,以及必须采购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设备、原材料等等的总额达到了前述规定的上限,那么此类工作也必须按照要求开展招投标流程。但是请大家务必注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此类事项的招投标范围及规模标准另有特殊规定的话,我们应严格遵守并执行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