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人由于经济能力无法履行赔偿责任而触犯刑法获罪入狱,并不意味着其民事法律上的赔偿义务便会因此自动豁免。受害者仍然具有依法向被告方主张赔偿权益的权利,并且在被告完成刑事判刑后、但在其仍未具备偿债能力之前,受害者均可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请求。此外,若被告方存在共同参与殴打的其他责任人,则共同责任人也需要对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如果发现被告人虽有资产却进行了恶意隐藏或转移,经过法庭查证属实之后,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性的执行措施,确保权益得到落实。当然,若是被告人的家人愿意代替其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行为同样合法有效,然而这并非他们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总结来说,无论被告是否最终沦为囚徒,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都不能因为入狱而抹杀或者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