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合同效力方面,仅凭对方未将合同交予阁下的行为并不足以下定论。通常来讲,只要合同的缔结既代表着当事方的真实意愿,同时又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自签署日或者盖章确认日起正式生效。若对方未能将合同交予阁下,无疑构成了对合同承诺的违背,然而不能因此而断言合同彻底失效。基于此,阁下完全有权利提出索取合同的要求,以确保自身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害。倘若由于对方未能提供合同致使阁下蒙受损失,阁下可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对方追责求偿或申请赔偿损失。为了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做好准备,请务必妥善保存与合同缔结相关的一切证据资料,例如沟通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实际支付的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