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根据相关诈骗案件分类,拘留措施可分为两种类型: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前者通常为短期拘留,持续时间不得多于十五日,且此类拘留措施不受最大拘留期为二十日的限制;而后者则通常在三十七日内进行,然而这仅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所能执行的羁押期限。若经初步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者可能涉嫌实施了诈骗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在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该审查批准流程可以顺延一到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与他人结伙作案的重罪嫌疑人而言,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批准逮捕的期限可延长至最多三十日不等。而根据规定,检察机构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是否作出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