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自动离职将难以使您获取到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金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即为"非因个人主观意志而终止就业关系",因此自动离职往往被视作当事人主动辞职的行为。然而,在此基础上,若您能够证明发生了某些符合"非因个人主观意志而终止就业关系"的特殊状况,例如雇佣方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与足够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合适的工作环境、未能及时并且全额地支付工资费用、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我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因素,使得您迫不得已而选择离开现有的岗位,那么这就有可能使您获得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此外,您还需要满足已经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且有明确的求职意向,同时您所服务的公司以及您自己都已经依照规定并且持续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达到了满期一年以上的标准。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您详细了解您所在地域的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以确保你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