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未满法定年龄的青少年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他人身心受到损害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规,此类人群可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两大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造成的损害,其制造的后果将由法定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制造出的事故,拥有个人独立财产的情况下,应首先用自身的财物进行受害方的善后赔偿;若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赔偿费用,剩余部分则需要由他们的监护人负责赔偿。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监护人须承担的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这意味着只要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失,监护人就须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已对此类人身伤害隐患采取了充分的预防措施并尽到了监护职责。然而,即使监护人已经尽职尽责,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所应负的侵权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