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于看守所期间,犯罪者本人所享有的基本生存所需生活保障均由看守所全权负责并承担,家属们无须另行出资支付。然而,当家属们决定向其在看守所设立的账户中存款时,这笔资金将被用于购买一系列看守所许可范围内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等。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存款并非法律所强制要求,但这完全取决于家属们的个人意愿以及他们对于犯罪者或嫌疑人生活需求的深思熟虑。看守所将会严格管理和监督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它们仅被用于规定的用途。若家属们对看守所的管理方式存在疑虑或者发现任何违规行为,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