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事人双方私下签署的房产归属协定,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相应的有效性。具体而言,首要前提便是协议各方均应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意思表示须呈现出真实和自愿的倾向。除此之外,该协定也不能违背法律的权威性规定及法律精神,同时也不应损害到国家、社会团体或者第三方的权益。更为重要的是,房产的归属事宜尚需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必须符合法定取得住房的情景要求。基于此,若涉及到夫妇二人对于婚内所购房地产归属的协商结果,若能满足前述条件,则此类协议通常被认为具有拘束力。然而,倘若某一方在无权代理的基础上私自决定处置他人财产,那么由这些人所签属的房产归属协议则会被视为无效。总的来说,房产归属协议的合法有效性,需要结合多个复杂层面进行全面评估。若对此有所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帮助,以便妥善处理并完善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维护您的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