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后,通常不需要再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意味着,如果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并非其户籍所在地,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规1日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进一步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如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同,原告甚至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后,通常不需要再去对方住所地法院,除非有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需要如此。在选择起诉地点时,应充分考虑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