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金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出主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若定金超出上述范围,则其超额部份将不被视为有效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定金在实践交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交付定金的一方因未能按期履约或所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标准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实现订立合同时预期的经济利益时,无权向对方要求返还定金;反之,当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或所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未达标准而导致另一方无法实现订立合同时预期的经济利益时,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在考虑合同具体情况及自身需求后,合理地商定定金金额,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定金协议自实际支付定金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即告确立。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请各位务必重视并关注以上关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