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案件自刑事拘留之日起直至判定刑期时所需要的时间跨度问题,具体的耗费时间往往与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收集工作的优劣状况息息相关。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其最长期限可达37天。倘若检察院对此予以批捕许可,那么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会超过2个月。然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且无限期不能终结的案件,也可以在经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后,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1个月。在案件经过侦查并终结之后,案件便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检察院应在1个月以内做出相应的裁判决定。针对那些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延长15日。当案件上诉至法院以后,法院原则上应该在受理案件起2个月之内进行判决,但如果涉及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的案件,都必须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批准,方可再延长3个月。总的来讲,如果是较简单的开设赌场案件,可能在数月之内就能够得到解决;而对于那些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