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农村自建房屋的分割得考虑好多方面。要是这房屋是男方在婚前自己建造的,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到离婚的时候,女方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要是房屋是在婚后建造的,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的产权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约定的话,一般就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双方可以商量着怎么分割,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要是房屋是由男方的父母出资建造的,而且明确表示只送给男方一个人,那这房屋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表示,一般就会被看成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得把房屋的建造时间、出资情况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